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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富士重工”或 “富士”字号的公司与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之间关系的声明

斯巴鲁中国公告, 2011/12/22

严  正  声  明

 

 

最近,本公司陆续接到含有“富士重工”或“富士”字号的公司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母公司日本国法人——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之间关系的咨询,为维护本公司及本公司母公司的良好商誉,避免消费者被误导,受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的委托,特作如下声明。

 

一、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成立于1952年,主要从事汽车、宇航设备部件的生产与销售。其所生产的斯巴鲁品牌汽车因其采用的独特的四轮驱动技术与水平对置发动机技术备受业界及消费者的2006年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在中国大陆投资设立了其子公司即本公司——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统一负责斯巴鲁品牌汽车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工作。

 

除本公司外,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在中国大陆及香港设立了以下子公司或关联公司。

1)      常州富士常柴罗宾汽油机有限公司(1999年设立:商用机器的制造与销售)

2)      青岛中集环境保护设备有限公司(2007年设立:垃圾处理车辆的制造与销售)

3)      斯巴鲁汽车(香港)有限公司(2010年设立:汽车进出口管理业务

除本公司以及上述3家公司以外,截至目前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没有在中国大陆以及香港投资设立任何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目前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含有“富士重工”或“富士”字号的公司与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以及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没有任何资本、技术以及其他任何关系。特别是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没有在中国大陆以及香港投资设立或提供技术给任何从事电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维护的公司,敬请留意。

 

二、“富士重工”是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商号的一部分,也是该公司经常被使用的简称。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及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的商号受中国法律的保护。请涉嫌侵权行为的实施者,立即停止对本公司母公司商誉及企业名称权的侵害,本公司母公司保留进一步诉诸法律的权利。

 

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2日